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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氨作为零碳燃料和氢能载体的可能性(十四)——氨和氢的引入终于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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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氨和氢的引入方面终于开始有所行动,但随着引入扩大所面临的挑战也逐渐显现出来,政府的支持和参与,包括金融支持,以降低供需双方的各国氨和氢交易市场形成初期的风险,将对于氨和氢的扩大引入产生重要影响。

关键词:氨燃料、氢能载体、政策支持、初期投资风险、成本

 

自2019年11月本连载开始,已经过去了大约五年,日本在氨和氢的引入方面终于开始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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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氨和氢的动向

下面列举几个有代表性的动向:

从今年3月到6月,日本电力公司JERA和株式会社IHI在位于爱知县的JERA碧南燃煤电厂4号机组(输出为100万千瓦)进行了20%氨混烧的实证实验,该实验取得了预期成果并顺利结束。基于这一成果,JERA计划于2027年开始氨混烧发电的商业运营,并已着手建设和增强相关设施以处理每年50万吨燃料氨的需求,同时也在进行燃料氨的采购工作。据报道,JERA还计划在2030年代逐步将氨混烧比例提高到50%,并在2040年代达到100%。随着大量清洁氨的引入,周边地区已经开始启动多项旨在通过利用氨实现燃料脱碳的计划。

在包括濑户内地区在内的关西地区,已开始一项利用现有LPG(液化石油气)进口和储存基地,旨在构建每年200万吨的大规模氨供应网络的措施。北海道的苫小牧和北九州地区也在采取类似的措施。

这些氨的引入计划不仅包括使用氨作为脱碳燃料,还包括使用氨作为氢能载体,通过氨裂解制氢并供应给用户公司的计划。

在海运领域,8月份全球首艘商用氨燃料船——氨燃料拖船正式交付,并在横滨港进行了氨燃料加注。此外,可以使用氨作为燃料的中型氨·LPG运输船(用于运输氨和LPG)的开发也在取得进展。该船的目标是通过使用部分作为货物装载的氨作为燃料,在航行期间实现CO2净零排放。

使用液化氢和MCH(甲基环己烷)作为氢能载体引入氢的措施虽然规模较小(约3万吨/年),但该措施目标在2030年在川崎和水岛地区推广。

随着政府即将启动的支持氨和氢引入的措施的实施,这些引入氨和氢的措施可能会正式启动。政府的支持措施包括(原则上)未来15年内对氨和氢与化石燃料之间的价差进行补贴的差价支持,以及在全国多个地点建设氨和氢供应基础设施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尽管各国在氨和氢的引入方面的措施因所处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世界各国的相关措施正在逐步展开。具体而言,一些可以从邻近地区或通过管道获得可再生氢的欧洲国家,采取了以氢形式进行引入的方式;而在一些如德国和荷兰等无法从邻近地区或管道获得充足氢的国家,则采取了使用氨作为氢能载体、进口清洁氨并将其分解为氢的方式;作为加油基地(向船舶供应燃料)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新加坡则采取了优先发展船用燃料氨加油设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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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引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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