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自达、电装及丰田汽车于2017年9月28日签订了与电动汽车(EV)基本构想相关的面向共同技术开发的合同。
引入各自优势修正开发方法
为推有效推进共同技术的开发,三大企业设新公司使得工程师共同工作。目前,各国各地已逐步强化了对于削减温室效果气体的规定,一定程度推动了电动汽车销售义务化等新规定的导入。企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须开发使用范围广泛的驱动装置及技术,燃料电池车(FCV)和EV便包含于其中。一方面,汽车的需求量因地域和需求不同,无法确定EV的普及销售数量上尚有多大提升空间,但工作量、资金以及时间等方面注定企业无法独自满足所有市场需求。因此,马自达、电装及丰田对可适用于所有车型的电动汽车基本构想的技术的共同开发达成一致,引入各自的优势修正开发方法。新公司主要致力于:
(1)定义EV的最佳性能和功能的特性(共同架构)的研究。
(2)各部件的安装及整车性能的验证。
(3)各部件及各车辆的最佳构想的研究。马自达和丰田拥有同等开发资源,谋求有效开发及已有生产设备的有效利用,将经营资源集中于对汽车本身价值的追求上,追求各品牌独自的附加价值,而非一味地推动EV“商品化”,另外,相对开放的体制则成为今后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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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自达、电装和丰田三方联手开发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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