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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欧盟引入的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能否发挥作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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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4261字,阅读约需12分钟

摘   要:今年4月25日,欧盟正式通过了“碳边界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zm, 简称CBAM )法案,本文概括了其主要内容,并尝试对其问题点和课题进行讨论。第一期论点为“什么对于铁、铝等的碳排放量仅计算直接排放?”。

关键词:欧盟、碳价、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直接排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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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最近,在有关气候变化对策的讨论中,经常看到碳边界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zm, 简称CBAM )一词。在《日经新闻》等媒体上经常出现煽动危机感的报道,称如果欧盟引入CBAM,日本企业的竞争力将会被削弱,无法向欧盟进行出口,因此日本也应该引进与欧盟相同的高碳价格等。

欧盟雄心勃勃地制定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为了减少产业部门的排放,从2005年开始引入了“cap and trade(限额与交易)”型排放权交易制度(EU- ets),通过对对象产品征收碳价,促进温室气体的减排。随着欧盟对区域内生产商征收的碳价不断上涨,生产成本也不可避免地上涨,如果不采取同样严厉的措施,也就意味着市场会被不需要碳价的海外廉价进口产品夺走,生产基地转移到海外,这可能导致欧盟丧失产业基础。将生产转移到不采取严厉气候变化对策的海外,会导致CO2排放增加,结果反而违背了全球整体温室气体减排的初衷,招致所谓的碳泄漏。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欧盟引入了CBAM,目的就是对出口到欧盟境内的海外产品,在通关时征收与境内产品同等的碳价,以平衡应对气候变化的费用负担。

欧盟在2019年12月发布的欧洲绿色交易政策1中提出“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0% ~ 55%”的严苛目标,配合这一目标开始讨论引入CBAM制度。此后,欧盟内部围绕CBAM制度,按照复杂的欧盟立法程序,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讨论和调整,至去年年底终于形成了具体制度的最终版本,于今年4月25日召开的部长理事会上正式获得通过。

本文将对其概要以及发现的课题和问题点,分4次进行系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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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制度的引入过程

作为27个独立主权国家的集合体,欧盟的立法程序非常复杂。约束27个成员国家的法律首先由欧盟的行政机构——欧盟委员会(EC)制定法案草案,然后由各成员国选出的705名议员组成的欧洲议会进行审议和修正。然后将修正案送交由各国部长组成的欧洲部长理事会审议、修正,获得批准后,法案最终得以通过。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代表欧盟整体利益的欧洲委员会的主张和代表欧盟各政党立场利益的欧洲议会,以及由代表各成员国国家利益的部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之间的利益容易发生冲突。这三者经过复杂的政治协调和妥协程序(称为三边对话),最终制定出修正法案,分别在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上获得通过,才最终得以形成法案。

CBAM的EC草案于2021年7月形成,之后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在2022年6月22日在欧洲议会获得通过,并与部长理事会进行了协调,经过上述三边对话,最终在同年12月13日形成了最终修正案。该修正案在12月20日的部长理事会常驻代表委员会上获得通过。欧洲议会于今年2月9日在其下属的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上通过了该法案,在之后4月18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该法案,最终在4月25日召开的部长理事会上通过了该法案,正式生效。

达成共识的CBAM的概要如下所示【CBAM概要】。

① 对象品目:钢铁(包括凝结铁矿石、铁合金类、钢铁螺丝、螺栓、螺母等)、铝、化肥、水泥、电力、氢等6个品种。

② 每种产品的碳排放量的计算对象:

仅直接排放:钢铁(凝结铁矿石除外)、铝、氢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凝结铁矿石、化肥、水泥

③ 间接排放(制造时消耗电力导致的排放)使用规定值计算。

(欧盟电网的排放系数、原产国电网的排放系数、基于原产国收费单的排放系数中某一个的平均值)。

④ 在无法明确实际排放量的情况下,将各原产国的平均排放设置为默认值。在原产国数据不可靠的情况下,从欧盟区域内选出较差的10%生产商,以它们的平均排放量作为默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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